蚌埠市7处文物保护单位晋级“国保”

简介:    日前在国务院核定并公布的1943处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下简称“国保单位”)中,蚌埠市7处文物保护单位榜上有名,其中古遗址3处,古......

2013/5/7  来源:安徽旅游政务网

    日前在国务院核定并公布的1943处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以下简称“国保单位”)中,蚌埠市7处文物保护单位榜上有名,其中古遗址3处,古墓葬3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处,分布于市区及三县。

  “这次有7处‘国保单位’榜上有名,是一次大突破和大丰收,对于提升蚌埠市的历史文化品位、促进文化和旅游的深度融合,意义重大!”市博物馆馆长钱仁发说道。据悉,本次我市申报了9处,最终上榜7处,填补了蚌埠没有“国保单位”的空白。这些文物保护单位各具特色,涵盖了蚌埠市各区县,反映了蚌埠市文物分布的广泛性和品类的多样性。其中,双墩、禹会村、垓下三处古遗址对于探索中国古代文明起源有着重要作用;双墩春秋墓的发现极大丰富了中国墓葬考古学;化明塘严氏墓和汤和墓为研究明文化历史提供了不可多得的详实资料;怀远教会建筑旧址融合了中西古建筑韵味,营造了学子攻读和患者疗养的天然佳境。

  就下一步做好“国保单位”的保护管理利用工作,钱仁发表示,市博物馆将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划定保护范围、建立保护档案、树立保护标志、成立管理机构,并在保护的基础上做好开发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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